西安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主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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贷款对象为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)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)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可以申请组合贷款。
申请组合贷款的职工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具有有效身份证件;
(二)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,信用良好,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(三)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应为同一人,申请组合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;
(四)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;
(五)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;
(六) 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公积金贷款担保,商业贷款部分按照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;
(七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。